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北京国联视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届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2日,北京国联视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会议应有9名董事,实际上应有9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刘泉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的通知期限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31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董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核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和2021年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和2021年的会计错误更正是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0年和2021年会计错误更正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详见《中国证券报》2023年6月3日刊登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北京国联视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关于纠正2020年和2021年会计差错的公告》(公告号:2023-048)。
会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北京国联视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北京国联视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届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
2023年6月2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免除监事会通知期限。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31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瑞女士召开并主持。会议应由3名监事和3名实际监事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核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和2021年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和2021年的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和合理的,符合《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表决会计错误纠正事项,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纠正公司的会计错误。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北京国联视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8
关于北京国联视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0年和2021年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国联视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确认自营交易业务收入的具体政策一直是确认收入的基础。按照更严谨、更谨慎的标准,公司重新梳理了B2B自营交易业务的相关证据保留情况。对于难以完全取得或拥有除客户签署收据外与相关交易商品控制权直接依据的部分交易,采用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公司从总额法调整到净额法,主要是因为公司对控制权的判断选择了更严格的标准。公司交易的具体业务模式没有改变。通过对相关交易的保留证据进行重新梳理和自查,发现2020年和2021年存在会计错误,公司对2020年存在会计错误的影响、对2021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更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现将2020年和2021年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说明如下:
首先,纠正会计错误的原因和内容
如上述,公司根据净额法确认部分公司难以完全取得或直接依据客户签收单以外的其他相关交易商品控制权的交易营业收入。因此,公司通过自查和重新核算,纠正了2020年和2021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公司部分收入从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主要是因为公司对商品控制权的判断选择了更严格的标准,公司交易的具体业务模式没有改变。
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和2021年会计错误更正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公司的错误更正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差错纠正的影响
本次更正涉及合并利润表及附注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相关数据,不影响总资产、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等财务数据,不影响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
(一)纠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的影响
本公司调整了上述会计错误的影响,影响财务报表的项目和金额如下: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1、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2020年度
■
(2)2021年度
■
2、影响母公司财务报表
不涉及。
(二)2020年、2021年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涉及更正的财务报表附注
例如,除合并利润表外,上述会计错误对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其他部分没有影响(注:以下涉及加粗字体显示的更正部分)。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报表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度
(1)合并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不涉及纠正。
(2)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①合并利润表(更正后)
■
②母公司利润表
不涉及纠正。
(3)合并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不涉及纠正。
(4)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更表
不涉及纠正。
(5)财务报表附注2020年年报涉及更正的事项
①更正内容(1):
2020年报(修订版)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第七节,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更正后: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2)合同产生的收入
■
②更正内容(2):
2020年年报(修订版)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第九节,其他主体权益第一节、(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更正后:
■
③更正内容(3):
2020年报(修订版)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第六节、(2)向分公司报告财务信息
更正后:
产品报告分公司
■
区域报告分支机构
■
行业报告分支机构
■
2、2021年度
(1)合并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不涉及纠正。
(2)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①合并利润表(更正后)
■
②母公司利润表
不涉及纠正。
(3)合并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不涉及纠正。
(4)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更表
不涉及纠正。
(5)财务报表附注2021年年报涉及更正的事项
①更正内容(1):
2021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七节,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更正后: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
(2)合同产生的收入
■
②更正内容(2):
2021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九节,其他主体权益第一节、(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更正后:
■
③更正内容(3):
2021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16、其他重要事项6、(2)向分公司报告财务信息
更正后:
产品报告分公司
■
区域报告分支机构
■
行业报告分支机构
■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外部审计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0年和2021年会计错误的相应纠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纠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的质量。独立董事同意纠正2020年和2021年的会计错误,要求公司加强和完善财务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流程,增强标准化经营意识,提高标准化经营水平,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和2021年的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和合理的,符合《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表决会计错误纠正事项,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纠正公司的会计错误。
外部审计机构结论性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布了《关于北京国联视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和2021年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2023]ZG11721号。,认为公司对2020年和2021年做出的会计差错更正。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编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2号-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
四、其它内容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20年、2021年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注意事项保持不变。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对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请理解。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北京国联视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的形式回购公司股份
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北京国联视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
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亿元(含本金),不超过4亿元(含本金),回购价格不超过100元/股(含),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交易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的150%。回购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详见《中国证券报》2022年12月21日刊登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号:2022-090)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股份回购》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月前3个交易日内公布股份回购进度。截至2023年5月底,公司股份回购进度公告如下:
2023年5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21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交易最高价格为46.49元/股,最低价格为46.49元/股,支付资金总额为9.967.45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1.59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交易最高价为99.55元/股,最低价为46.49元/股,支付总资金129、742、112.8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公司将在回购期内继续实施0.71-2.71亿元的回购、《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7号股份回购》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在回购期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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