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3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布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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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在每个开放日开放认购,但投资者每次认购/认购的基金份额应至少持有90天,不得在90天锁定持有期内申请赎回和转让。
对于每个基金份额,锁定持有期是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期(认购份额如下)、基金股份认购确认日(认购股份,下同)或基金股份转换转换确认日(转换转换股份,下同),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股份认购确认日或基金股份转换转换确认日的第90天。相应的基金份额不能在锁定期内处理赎回和转让业务,并可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包括当日)起处理赎回和转让业务。
赎回申请本基金认购股份的起始日期为2023年8月23日。
(2)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认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公募资产管理产品除外)。
2.办理日常认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基金份额的认购和赎回,具体处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的要求暂停认购和赎回的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如果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调整上述开放日和开放时间,但应在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3.日常认购业务
3.1限制认购金额
(1)投资者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申请认购时,单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每次额外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通过直销柜台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含认购费),每次额外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含认购费)。已认购/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每次额外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机构的投资者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受直销机构最低金额的限制。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认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在调整实施前,必须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布。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认购费不包括在基金财产中,由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营销、销售、登记等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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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M为认购金额。如果投资者在一天内有多次认购,适用费率将单独计算。
3.3其他与认购有关的事项
(1)“未知价格”原则,即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认购价格;
(2)“金额认购”原则,即以金额申请认购;
(三)当日认购申请可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撤销;
(4)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股东持有基金的最高限额、基金总规模限额、单个投资者当日认购金额和基金当日认购金额的上限,但最迟应在新限额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布。
基金经理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经理必须在新规定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布。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股份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少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者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赎回时应当全部赎回。
(2)基金经理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允许的市场情况,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但基金经理必须在调整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布。
4.2赎回费率
由于本基金设定了每个基金股份90天的锁定持有期,因此不收取赎回费。
4.3其他与赎回有关的事项
(1)“未知价格”原则,即赎回价格按申请当日收盘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2)“股份赎回”原则,即以股份申请赎回;
(3)当日赎回申请可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认购的顺序进行赎回。
基金经理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经理必须在新规定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布。
5.日常业务转换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由投资者承担,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基金转换的认购补差费组成。
(1)赎回费
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视为赎回申请。如果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率,则收取基金的赎回费。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属于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同一转换业务包含不同持有时间的基金份额,并根据持有时间收取相应的赎回费。本公司基金的原赎回率详见各基金的招股说明书。
(2)认购补差费
基金转换认购补差费按转让基金与转让基金之间的认购费率差额(即认购补差费率)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认购率-转出基金的认购率),0 ],也就是说,当转让基金的认购率高于转让基金的认购率时,转让基金的认购率为转让基金与转让基金的认购率之间的差额;如果转让基金的认购率不高于(包括等于或小于),则转让基金的认购率为零。
本公司基金原认购率见各基金招股说明书。
(3)转换公式及其计算
转出金额=基金转出股份×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适用的赎回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基金赎回费)/(1+适用的认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率适用
净转入金额=转出金额-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注:转让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基金,从认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为认购费用高的基金,适用绝对补差费)
转让股份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归类为基金财产。
各基金的认购和赎回费率请参考相应基金的招股说明书。
5.2其他与转换有关的事项
5.2.1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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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同时暂停基金暂停认购时的转换和转让,限制大额认购也适用。
2、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不能转换。
5.2.2办理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9日:00-15:00(本公司公告暂停认购、赎回或转换的除外)
5.2.3.转换业务规则
(1)转换后的基金必须由同一销售机构、同一基金经理管理,并在同一基金注册机构注册。转换费用的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如果投资者在T日多次转换,转换费用将每次分笔计算。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机构应在T+1日确认投资者T日基金转换业务申请的有效性,并办理转让基金的权益扣除和转让基金的权益登记。投资者可以在T+2日后(含)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交易情况,并有权提交转入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之间进行。也就是说,前端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前端模式份额,后端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后端模式份额。投资者在提交基金转换业务时应明确标明类别。
(3)基金转换应当按照“股权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采用未知价格法,即基于申请受理日(T日)转让基金股份的净值。投资者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后转换申请的,申请受理日推迟至下一个工作日。投资者应当按照“股份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单次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不得低于0.01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让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和转让基金最低赎回金额的限制。转入基金有大额认购限制的,应当遵守有关大额认购限制的约定。转让后剩余基金余额低于基金合同规定的最低持有股份的,基金管理人自动强制赎回基金剩余股份。转让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或可转让状态,转让基金必须处于可认购或可转让状态,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股份持有时间自转入确认日起重新计算。转换申请当天同时有赎回申请的,应当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原则。
(4)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投资者可以启动多个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个申请单独计算。
(5)对于基金股息再投资的股份,基金股份持有人可以自股权登记日T+2日起提交基金转换申请。对于基金股息,股权登记日转让的基金股份不享有股息权益,股权登记日转让的基金股份享有股息权益。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和基金转换中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时,为巨额赎回。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让具有与基金赎回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资产组合决定全额转让或部分转让。如果决定部分确认,基金转出和赎回的比例将相同。部分确认转出申请时,未确认的转出申请不予顺延。
5.2.4.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华福证券有限公司的指定方式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规定以华福证券有限公司为准。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业务
6.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制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基金每期固定扣除金额,每期最低扣除金额不低于1.00元,每期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相关公告或更新招股说明书中规定的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累计认购限额(如有)见基金相关公告。
6.2定期定额投资费率
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认购费率相同。
6.3与定期定额投资有关的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程序和交易规则符合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除方式以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目前,中国建设银行、华福证券、兴业银行、江苏银行、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设投资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山东、中信华南、中信期货、海通证券、东财证券、蚂蚁基金、天天基金、同花顺、易购基金、陆金所、盈米基金、苏宁基金、基宇基金、京东肯特瑞、益丰基金、海银基金、杜小曼基金、诺亚正行、长期基金、雪球基金、汇成基金、联泰基金、利得基金。
销售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如果开设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司将不再发布特别公告。请关注销售机构开设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咨询相关销售机构。基金在定期定额认购日暂停交易时,定期定额投资处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平潭综合试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6号楼11层03-3房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29号陆家嘴滨江中心N1号楼三层、五层
法定代表人:吴若曼
联络人:林娱庭
联系电话:021-20296260
传真:021-6863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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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00-96326
注:直销机构包括公司官网直销平台
6.1.2 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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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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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95533
(2)华福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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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29号陆家嘴滨江中心N
法定代表人:苏军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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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88-96326
(三)工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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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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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95561
(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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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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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95319
(5)广发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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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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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95575
(6)中信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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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中信证券大厦,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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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95548
(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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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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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95548
(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优秀时代广场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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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990-8826
(9)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国泰君安大厦,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
法定代表人: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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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95521
(1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朔阳区安立路66号楼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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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95587
(11)中信证券华南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
办公地址: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公司网站:www.gzs.com.cn
客服电话:95396
(12)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周杰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客服电话:95553
(13)东方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公司网站:www.xzsec.com
客服电话:95357
(1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五常街文一西路969号3栋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五常街文一西路969号3栋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王军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客服电话:4000-766-123
(1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实际上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服电话:400-1818-188
(1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公司网址:www.ijijin.com.cn
客服电话:4008-773-772
(1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公司网址:www.howbuy.com
客服电话:400-700-9665
(1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1088号7层(实际楼层6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办公地址: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法定代表人:陈奕彬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客服电话:400 821 9031
(19)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719室
办公地址: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肖雯
公司网址:https://yingmi.com/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2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客服电话:95177
(21)上海基宇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
法定代表人:王翔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20-5369
(22)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4层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4层1-7-2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公司网址:kenterui.jd.com
客服电话:95118
(23)亿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1号A栋201室(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3-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客服电话:400-684-0500
(24)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1室
银城中路8号401室,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法定代表人:孙亚超
公司网址:www.fundhaiyin.com
客服电话:400-808-1016
(25)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盛超
公司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客服电话:95055-4
(26)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静波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客服电话:400-821-5399
(2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客服电话:400-820-2899
(28)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楠
公司网址:danjuanapp.com
客服电话:400-159-9288
(2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A1号4层40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A1号4层401-2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公司网址:www.hcfunds.com
客服电话:400-619-9059
(30)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900弄15号5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客服电话:400-118-1188
(3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办公地址:海基六路70弄1号208-36室,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公司网址:www.leadfund.com.cn
客服电话: 021-50585353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兴银稳建90天持有期中短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和《兴银稳建90天持有期中短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股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开始认购或赎回基金股份后,应在每个开放日的第二天通过网络站、基金销售机构等媒体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说明本基金的日常认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如果投资者想了解本基金的详细信息,请在本公司网站上详细阅读和发布(www.hffunds.cn)上述法律文件如《兴银稳建90天持有期中短期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股说明书》。
(2)投资者如有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万-96326)及各销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3)风险提示:公司承诺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回报。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并不意味着将资金作为存款存入银行或存款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基金业绩的保证。公司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投资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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