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5版)
截止到公示公布之时,以上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已经与外国投资者签定战略配售协议书。有关此次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的审查状况详细2023年5月30日(T-1日)公示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和《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的法律意见书》。
(二)获配结论
2023年5月29日(T-2日),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依据初步询价结论,共同商定本次发行价格是11.10元/股,本次发行总数量大约为600,575.29万余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履行前)。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的履行,本次发行总数量大约为690,661.23万余元。
根据《业务实施细则》,本次发行规模在50亿元以上,保荐代表人有关分公司(中金财富)投股比例是此次第一次发行股份数量2.00%,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人民币。中金财富已全额交纳战略配售申购资产150,000,000.00元,此次获配股票数为10,821,176股,获配额度120,115,053.60元。
本次发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加战略配售的总数为不得超过此次发行体量的10.00%,且不超出54,105,882股,与此同时参加申购经营规模额度限制不得超过593,746,587.59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已全额交纳战略配售申购资产总计593,746,587.59元,共获配53,490,682股,获配额度总计593,746,570.20元。
别的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已全额交纳战略配售申购资产总计1,215,000,000.00元,共获配109,459,456股,获配额度总计1,214,999,961.60元。
以上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原始交款金额超过最后获配股票数相匹配金额的不必要账款,保荐代表人(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6月6日(T+4日)以前,根据交款原途径退还。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最后战略配售结论如下所示:
(三)战略配售回拔
根据2023年5月23日公示的《发行安排与初步询价公告》,本次发行原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89,370,588股,约为原始发行数量的35.00%,约为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的履行后发行数量的30.43%。本次发行最后战略配售股票数为173,771,314股,约为原始发行数量的32.12%,约为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的履行后发行数量的27.93%。最后战略配售数量以及原始战略配售数量差值15,599,274股将回拔至网下发行。
(四)限售期分配
中金财富此次投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的时候起24月。
别的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的时候起12月。
限售期期满后,参加战略配售的投资人对获配股份的高管增持可用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有关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四、网下发行
(一)参加目标
经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可参加此次网下申购的投资人数量达到320家,合理价格配售对象为8,205个,其相对应的合理拟认购总产量为37,728,300亿港元。参加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网络买卖平台查询其价格是不是为全面价格及合理拟股票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内递交合理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务必参加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根据该网站之外形式进行认购的视为无效。
1、网下申购时间是在2023年5月31日(T日)9:30-15:00。网下投资者务必在网络交易网站向其管理方法的高效价格配售对象上传认购纪录。认购记录中申购价格是本次发行价钱11.10元/股,股票数量向其合理价格相对应的合理拟股票数量。网下投资者为参加认购的所有配售对象上传认购纪录后,理应一次性全都递交。网下申购期内,网下投资者可数次递交认购纪录,但是以最后一次递交的所有认购纪录为标准。
2、在网下申购环节,网下投资者不用缴纳认购资产,获配之后在2023年6月2日(T+2日)交纳申购资产。
3、网下申购时,投资人配售对象名字、股票账户名字、股票账户号及其金融机构收付款账号务必对于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注册的信息内容一致,不然视为无效认购。
4、合理价格配售对象未参加认购或具体股票数量低于合理拟股票数量的,将被称作毁约并要承担赔偿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通告公布毁约状况,并把毁约状况报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备案。
5、合理价格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仓等多个方面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并自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发布基本配股结论
2023年6月2日(T+2日),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经济参照在网上发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基本内容本次发行得到配股的网下投资者名字、每一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价格、股票数量、基本获配总数、应交纳申购款额度等相关信息,及其初步询价期内提供可靠价格但并未参加认购或具体股票数量显著低于价格时拟股票数量的网下投资者信息内容。之上公示一经发刊,即视作已经向参加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到获配通告。
(四)申购资金缴纳
2023年6月2日(T+2日)16:00前,得到基本配股资质的网下投资者应依据发行价及与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权总数,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银行帐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用账户全额划付申购资产,申购资产应当于2023年6月2日(T+2日)16:00前至账。请股民留意资产在途时间。
1、申购账款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交申购账款=发行价×基本获配总数
2、申购账款的缴纳及帐户规定
网下投资者应当依据下列标准开展资产划付,不符合有关要求就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上市失效。
(1)网下投资者划到申购资金银行帐户应当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银行帐户一致。
(2)申购账款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清算银行办理的网下发行专用账户,每一个配售对象只能选其中之一开展划账。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个清算银行办理的网下发行专用账户信息和各清算金融机构联系电话详细中国结算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保障—业务流程材料—银行信息表”栏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用账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清算金融机构网下发行专用账户一览表”,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清算金融机构网下发行专用账户一览表”里的有关帐户只适用于QFII清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有关资产。
(3)为确保账款立即到帐、提升划账高效率,提议配售对象向对于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金融机构收付款账号同一银行线下申购资产专用账户划账。划账时要在电汇凭证备注名称中标明配售对象股票账户号及本次发行股票号“688472”,如不标明或备注信息不正确可能导致划账不成功、申购失效。比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需在附表里填好:“B123456789688472”,证券账号和股票号正中间不必加空格符什么的一切标记,以免造成电子器件划账。网下投资者好似日获配多个新股上市,请尽快按每一只新股上市各自交款。同一天获配多个新股上市的现象,如只汇一笔合计额度,合拼交款就会造成进账不成功,所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己承担。账款划到后请尽快登录互联网技术买卖平台查询资产到帐状况。
3、网下投资者好似日获配多个新股上市,请尽快按每一只新股上市各自交款。同一天获配多个新股上市的现象,如只汇一笔合计额度,合拼交款就会造成进账不成功,所产生的后果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4、联席主承销商依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所提供的具体划拨资金合理配售对象名册确定最后合理申购。得到基本配股的网下投资者未能及时全额交纳新股申购资金,外国投资者与联席主承销商将视它为毁约,将在2023年6月6日(T+4日)在《发行结果公告》中直接公布,并把毁约状况报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备案。
对未能2023年6月2日(T+2日)16:00前全额交纳申购资金配售对象,联席主承销商将按照下列公式换算得到的结果向下取整明确新股申购总数:新股申购总数=实缴金额/发行价。
向下取整计算出来的新股申购总数低于新股获配数量,欠缺一部分视作放弃认购,由联席主承销商承销,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够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本次发行数量70%时,将中断发售。
5、若得到配股的配售对象交纳的申购款额度超过得到配股总数相对应的申购款额度,2023年6月6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据联席主承销商所提供的网下配售结论数据信息向配售对象退回退返申购款,退返申购款额度=配售对象合理缴纳的申购款额度-配售对象应交纳申购款额度。
6、网下投资者交纳的所有申购账款在冻洁期内造成的所有贷款利息归证劵投资者保护基金全部。
(五)网下发行限售期分配
此次网下发行部分为占比限购方法,网下投资者理应服务承诺其获配股票数的10%(向上取整测算)限售期限为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的时候起6月。即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里,90%的股权无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上交所上市买卖的时候起就可以商品流通;10%的股权限售期为6月,限售期自此次发行新股在上交所上市买卖的时候起算起。
五、网上发行
(一)认购时长
此次网上摇号时间是在2023年5月31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站投资人理应独立表述认购意愿,不可归纳授权委托证劵公司代其完成股票申购。如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拒因素危害本次发行,则按照认购当天通告申请办理。
(二)认购价钱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为11.10元/股。网上摇号投资人应当按照本次发行价钱开展认购。
(三)认购通称和编码
认购称之为“阿特认购”;认购编码为“787472”。
(四)网上发行目标
拥有上海交易所证券账户卡并已开通创业板买卖权限普通合伙人、法人代表、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规定的许多投资人等(中国法律、政策法规严禁及外国投资者须坚守的别的监管政策所禁止者以外)。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的证券承销帐户不得参加本次发行的认购。
2023年5月31日(T日)前在我国清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且在2023年5月2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内(含T-2日)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总市值每日平均1多万元(含1万)的投资人即可参加网上摇号。
投资人所持有的总市值必须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五)网上发行方法
此次网上发行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回拨机制运行前,超额配售启动时,在网上原始发行数量为151,496,000股。联席主承销商在规定期限内(2023年5月31日(T日)9:30-11:30,13:00-15:00)将151,496,000股“阿特斯”个股键入在上海交易所特定专用股票账户,做为这只股票唯一“卖家”。
(六)网上摇号标准
1、投资人只能选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开展认购。全部参加此次战略配售、网下询价、认购、配股的投资人均不得再进行网上摇号。若投资者与此同时参加线下和网上摇号,网上摇号部分是失效认购。
2、此次网上发行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摇号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T日)的9:30-11:30、13:00-15:00。网上发行对象是拥有上海交易所个股账户并开通创业板投资账户的地区普通合伙人、法人代表以及其它组织(法律法规、法律规定严禁消费者以外)。依据投资人所持有的总市值确认其在网上可新股申购额度,拥有总市值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投资人才可以参加股票申购,每5,000元总市值可认购一个认购企业,不够5,000元的一部分不纳入新股申购额度。每一个认购单位是500股,股票数量应当为500股或者其整数,但最大不能超过此次在网上原始发售股票数(超额配售开启后)的千分之一,即最大不能超过151,000股。
3、股民参加在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必须使用一个股票账户。同一股民应用好几个股票账户参加同一只申购新股的,及其投资人应用同一股票账户数次参加同一只申购新股的,以这个投资人的第一笔认购为全面认购,其他认购均是失效认购。股民拥有好几个股票账户的,众多股票账户的股票市值分类汇总。确定好几个股票账户为同一投资人所持有的标准为股票账户注册信息里的“帐户持有者名字”、“合理身份证明材料号”均同样。股票账户注册信息以2023年5月29日(T-2日)日终为标准。
4、网站投资人理应独立表述认购意愿,不可归纳授权委托证劵公司开展股票申购。
5、股票融资顾客信用证券账户的股票市值分类汇总至该投资人所持有的总市值中,证劵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分类账户总市值分类汇总至该证劵公司所持有的总市值中。
6、投资人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并自主承担相应的责任。
7、在网上投资人认购日2023年5月31日(T日)认购不用交纳申购款,2023年6月2日(T+2日)依据中签结果交纳申购款。
(七)网上摇号程序流程
1、市值计算
参加此次网上发行的投资人需于2023年5月2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内(含T-2日)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总市值日均值1多万元(含1万)。市值计算实际请参阅《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认购程序流程
参加此次网上发行的投资人应已经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管理权限。
认购办理手续和在二级市场买进上交所上市个股的方法同样,在网上投资人依据其持有的总市值数据在认购期限内(2023年5月31日(T日)9:30-11:30、13:00-15:00)根据上海交易所连接网络的各个证劵公司开展认购授权委托。一经申请,不可撒单。
(八)投资人申购股票数的确认方式
在网上投资人申购股票数的明确方式为:
1、如在网上合理股票数量小于等于此次最后网上发行总数(回拔后),也无需开展摇号申请摇签,所有的新股配号全是中签号码,投资人按照其合理申购量申购个股;
2、如在网上合理股票数量超过此次最后网上发行总数(回拔后),则按照每500股配一个号标准对合理认购进行统一持续新股配号,再通过摇号申请摇签明确合理认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申购500股新股上市。
中标率=(最后网上发行总数/在网上合理认购总产量)×100%。
(九)新股配号与摇签
若在网上合理认购总产量超过此次最后网上发行总数,则采用摇号申请摇签明确中签号码的形式进行配股。
1、申购配号确定
2023年5月31日(T日),上海交易所依据投资人股票申购状况确定合理认购总产量,按每500股配一个认购号,对每一个合理认购按照时间顺序持续新股配号,新股配号无间断,一直到最后一笔认购,并把新股配号结论传入各股票交易营业网点。
2023年6月1日(T+1日),给投资者发布新股配号结论。申购者需到原授权委托认购买卖交易营业网点处确定申购配号。
2、发布中标率
2023年6月1日(T+1日),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发布网上发行中标率。
3、摇号申请摇签、发布中签结果
2023年6月1日(T+1日)早上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组织摇号申请摇签,确定摇号中签结论,并且于当天根据卫星网络将摇签结论发送给各股票交易营业网点。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2023年6月2日(T+2日)将于《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发布中签结果。
4、明确申购股票数
投资人依据中签号码,明确申购股票数,每一中签号码只有申购500股。
(十)新股投资人交款
投资人打新股摇号中签后,应当依据2023年6月2日(T+2日)公示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执行交款责任,在网上投资人交款时,必须遵守投资人所属证劵公司有关规定。2023年6月2日(T+2日)日终,新股的投资人应保证其资金帐户有足量的新股申购资产,欠缺一部分视作放弃认购,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以及相关法律依据,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线上投资人持续12个月总计发生3次中签但并未全额交款的情况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请其放弃认购的之日起6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隔日)内不得参加新股上市、存托、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摇号。放弃认购次数依照投资人具体舍弃认购新股、存托、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次数分类汇总。
(十一)放弃认购个股的处理方式
如果因在网上投资人资金短缺而或者部分放弃认购的现象,结算参与人(包含证劵公司及基金托管人等)理应用心核实,并且在2023年6月5日(T+3日)15:00前事先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然后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放给联席主承销商。放弃认购的股票数按实际不够资产为标准,最小的单位为1股。投资人放弃认购的个股由联席主承销商承销。
(十二)发售地址
全国各地与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连接网络的各个股票交易营业网点。
六、投资人放弃认购一部分股权解决
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申购完成后,联席主承销商将按照实际交款状况确定线下和线上具体发行股份总数。线下和线上投资人放弃认购一部分的股权由联席主承销商承销。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够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本次发行数量70%,将中断发售。
线下、在网上投资人获配未交款额度及其联席主承销商的承销占比等详细情况请见2023年6月6日(T+4日)发表的《发行结果公告》。
七、中断发售状况
在出现以下情形时,外国投资者及联席主承销商将采用中断发售对策:
1、网下申购总产量低于线下原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摇号不够,认购不够一部分向线下回拔后,网下投资者无法全额申购的;
3、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线下和线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总数总计不够此次发行数量70%;
4、投资者在发售过程中出现重要会议后事宜危害本次发行的;
5、依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发觉股票发行包销全过程存有涉嫌违规违反规定或是存有出现异常情况的,可勒令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中止或中断发售,对相关事宜开展调查核实。
如出现之上情况,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示中断发售缘故、修复发售分配等事项。中断发行后,在证监会愿意申请注册决定的期限内,且达到会议后事宜监管政策前提下,纬向上海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外国投资者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适时重新启动发售。
八、余股承销
线下、在网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严重不足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本次发行数量70%时,外国投资者及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断发售。线下、在网上投资人交款申购的股权数量达到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本次发行数量70%(含70%),但没有达到扣减最后战略配售总数后本次发行数量时,交款不够由联席主承销商承担承销。
产生余股承销状况时,2023年6月6日(T+4日),联席主承销商将余股承销资产、战略配售募资和线下网上发行募资扣减超额配售个股募资资金和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外国投资者,外国投资者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递交股份登记申请办理,将承销股份登记至联席主承销商特定股票账户。
九、发行费
此次网下发行不往配售对象扣除提成、过户费用和合同印花税相关费用。投资人网上定价发行免收提成和合同印花税相关费用。
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申购额度,预埋充沛的认购资产,保证获配后按时发放缴纳申购资产。配售对象应用在协会注册的银行账号申请办理申购资金划转。
十、外国投资者及联席主承销商
1、外国投资者: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XiaohuaQu(瞿晓铧)
通讯地址:苏州新区鹿坡路199号
手机联系人:许晓明
手机:0512-68966968
发传真:0512-68966550
2、保荐代表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沈如军
详细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手机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手机:010-89620580
3、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江禹
详细地址:北京西城丰厚巷子22号丰铭商务楼A座6层
手机联系人:个股资本市场部
热线电话:010-56839542
4、联席主承销商:吴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范力
详细地址:苏州园区星阳街5号
手机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热线电话:0512-62936311
外国投资者: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吴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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