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5 简称:JD.COMA 公告编号:2023-033
证券代码:200725 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3-033
京东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
完成回购注销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取消84个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总数为16、801、747股,占激励计划授予未取消股票期权总数的2.85%。取消后,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572、376、053股。
2、36个激励对象已被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0、298、610股,占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3.29%,回购价格为2.41元/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38、196、363、421股变更为38、186、064、811股。
3、2023年5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注销16、801、747股股票期权;
2023年5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10、298、610只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1.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本激励计划已完成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计划〉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发表了意见。
2、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0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通过公司网站公布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2020年11月12日,《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和核实意见》披露。
3、2020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号),由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公司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上同意公司实施激励计划。
4、2020年11月17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
5、2020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公司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发表核实意见,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7、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议案、关于撤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发表了意见。
8、2021年9月16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议案、《关于撤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发表了意见。
10、2022年9月15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首次终止限制性股票首次终止限制性股票首次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议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议案、《关于撤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发表了意见。
12、2023年5月5日,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
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权日为2020年12月21日,向7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1、813、800股限制性股票。9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96、229、700股股票期权。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2、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数量、资金来源和价格以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
(一)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JD.COM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自愿放弃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不得行使,由公司注销。
王志涛等5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自愿放弃,不符合激励条件,授予未行使的股票期权不符合行使条件,公司需取消15、120、600股;33个激励对象为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0.5,公司需要取消部分不符合行使条件的股票期权1,681,147股。公司共注销股票期权16、801、747股,占未注销股票期权总额的2.85%。
(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资金来源和价格
1、回购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辞职而辞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制,由公司回购取消。
在本次激励计划中,王鹏等22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死亡、自愿放弃,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需要回购取消已授予但尚未取消限制的所有限制性股票,共9492300股;根据激励计划,14名激励对象的标准系数为0.5,公司需要回购取消806只不符合取消限制的限制性股票,310股。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10、298、610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未注销限制性股3.29%,占总股本0.027%。
2、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
限制性股票回购所需资金均来自公司自有资金,总额为24、819、650.10元。
3、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如果公司将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分配股息、股份拆除、配股或减少股份、股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股价,公司应相应调整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股息分配;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股息调整后,P仍必须大于1。激励对象因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而获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收取的,应当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制时向激励对象支付,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予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P0-V=2.62-0.21=2.41元/股。因此,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41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验资及完成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794号验资报告审核了此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情况。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四、公司股本结构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发生变化
根据截至2023年5月12日的公司股本结构,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10、298、610股,公司股本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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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取消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奋和责任。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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