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经营管理办法》、长盛中证金融房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长盛中证券房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4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有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盛中证券金融房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及代码:长盛中证金融房地产指数(LOF);160814
基金运营模式:合同开放式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存续”第二条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股东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不足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情况连续60个工作日发生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可以直接终止基金合同,而且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2023年5月25日结束,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果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认购、赎回等业务。请注意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安排投资。
2、如果投资者想了解基金的细节,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以登录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查阅基金合同全文或致电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公司承诺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该基金过去的业绩及其净值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业绩。公司提醒投资者,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定期定额投资不等于零存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投资者在投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产品资料总结等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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