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东南网架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东南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5、951、546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股权分配实施后,每股现金股息比例和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按公司总股本转换如下:
公司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为114、959、819.40元=1、149、598、194股×0.10元/股。由于公司不参与股息回购股份,股权分配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股权分配实施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股息总额分配到每股的比例将降低。因此,在计算股权分配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股息应计算为0.098631元/股(每股现金股息=现金股息总额/总股本,即0.098631元/股=114。959,819.40元÷1、165、549、740股)。
综上所述,2022年股权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和计算方法执行,即股权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 0.098631元/股。
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计划
1、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计划》,同意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回购股份后的1、149、598、194股总股本为股本基数。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114、959、819.40元现金红利(含税),不发放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换股本。利润分配计划实施前,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证券时报》于2023年5月17日公布了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2年股东大会批准的分配方案一致。
3、股权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股本总额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4、利润分配的实施时间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两个月。
5、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5、951、546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为:以15、951、546股回购股份后的1、149、598、194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1.00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QFII、RQFII和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发行0.90元;个人股息红利税征收后限制股、股权激励限制股和无限流通股。公司暂时不扣除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股份时,应纳税额【注】按其持股期限计算;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无限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10%,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差异化税率)。
【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缴纳0.20元税款;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缴纳0.10元税款;持股一年以上的,不需要缴纳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股权分配登记日为:2023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日。
四、权益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截至2023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2023年6月2日,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转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自行分配以下a股股东现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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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5日至注册日:2023年6月1日),因股东证券账户股份减少而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现金红利不足的,由我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六、相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
咨询联系人:张燕
咨询电话:0571827358
传真电话:05718278358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分红分红具体时间安排文件;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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