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6 证券简称:百龙创园 公告编号:2023-028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换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7元
每股转增0.4股股份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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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转让: 否
1、股东大会的次数和日期通过分配和转换股本计划
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和股本转换计划。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对象:
截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利润分配和转换股本基于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77,520,000股,每股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换0.4股,共发现金红利30,178,400.00元,转换为71,008,000股,分配后总股本为248,528,000股。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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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在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红。
(2)发送红股或转换股本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当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的股东持股数量,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分配对象
窦宝德和窦光朋两名股东持有的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无限销售条件的流动股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份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不足一年(含一年)的,公司发放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发放现金红利0.17元。持有本公司a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份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除并转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在下个月5个工作日内转入本公司,本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一个月内(含一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收入暂减为应纳税所得额的50%,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有限销售条件的流通股
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规定计算,持股时间自解禁之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按20%的税率计算,即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现的现金红利为0.153 元。
(3)持有公司 A 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
本公司将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中国企业的转向》 QFII 支付股息、股息、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为每股0.153元。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的,可以在取得股息红利后,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4)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包括企业和个人) A 股股票
根据《关于上海证券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将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息 A 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分配。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153元。
(5)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股东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定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法的规定判断是否应当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分配的现金红利为每股0.17元。
(6)本次转增的资本公积来源于公司股本溢价发行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本次转增的资本公积金不扣税。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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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稀释每股收益说明
2022年每股收益为0.61元,按新股本总额248、528、000股摊薄计算。
七、相关咨询办法
如对本次权益分配的实施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4-8215064
特此公告。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5016 证券简称:百龙创园 公告编号:029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和2023年第一季度的业绩
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6月5日(星期一)下午15日召开会议:00-16:00
会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至06月2日(星期五):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blcyzqb@sdblcy.com提问。公司将在解释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山东百龙创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方便投资者对公司2022年和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有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公司计划于2023年6月5日下午15日:00-16:在2022年和2023年第一季度举行业绩及现金分红简报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简报以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公司将与投资者就2022年和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指标进行互动和沟通,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 说明会的时间、地点
(一) 2023年6月5日下午15日会议召开时间:00-16:00
(二) 会议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窦宝德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卓洪建先生、财务总监李丽女士、董事会秘书顾俊超先生、独立董事姜霞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与者可调整)。
四、 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3年6月5日下午15日:00-16: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问题。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至06月2日(星期五):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择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blcyzqbb@sdblcy.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人:张奕
电话:0534-8215064
邮箱: blcyzqb@sdblcy.com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东百龙创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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