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小松股份 公告编码:2023-047
广东小松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变动超过1%、董事减持计划实施的公告
控股股东深圳华新创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董事姜光勇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持股变动超过1%
2023年5月30日,广东小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华新创力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创力”)的《关于小松股份数量变动超过1%的通知函》。2023年5月30日,华新创力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的无限流通股6.36万股。减持资金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91%,用于偿还其质押融资债务。
(1)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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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事项说明
1、华新创力的减持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其质押融资债务。偿还后,债务规模将大大降低,高比例质押问题将进一步解决,这也将对公司的融资能力和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2、华新创力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无违规行为。
3、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需要提前披露减持计划。
4、减持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和可持续经营。
二、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2023年3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码:2023-017)。公司董事蒋光勇先生自2023年4月10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限除外)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42、826股。目前公司总股本占0.48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蒋光勇先生减持计划已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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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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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说明
1、蒋光勇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违反相关承诺。
2、截至本公告日,江光勇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减持计划的实施已经完成。
3、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
4、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东小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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