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江智能”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4.53万股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注册(证监会许可〔2023〕625号文)。
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 “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份数量为4.53万股,发行价格为13.06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因此,发起人相关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对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等外部投资者进行战略配置。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之间的差额为226.50万股。
本次发行最终通过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线上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3,238.95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71.50%;初始网上发行数量为1000股,291.0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最终线下线上发行总数为4530.00万股,线上线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2023年5月30日(T日),豪江智能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豪江智能”1291.05万股。
2023年6月1日,请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支付环节(T+2日)及时履行付款义务。
1、2023年6月1日,线下投资者应根据《青岛豪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配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的多只新股中,配售对象当天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并按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青岛豪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6月1日(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2、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获得配股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无限售期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3、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4、有效报价线下投资者未参与线下认购或未足额认购,或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在限制名单期间,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一、网上认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统计了网上定价发行的认购情况。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有效认购户数为8、569、073户,有效认购股数为75、541、470、500股,总数为151、082、941个。
二、二。实施回拨机制、发行结构和网上发行成功率
根据《青岛豪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发布的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906.00万股)从线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232.95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007.0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8.50%。回拨后,网上定价发行的中奖率为0.0290840248%,有效认购率为3.438.31367倍。
三、网上抽签抽签
2023年5月31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T+1日上午,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圳工业中心311室抽签,2023年6月1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抽签结果。
发行人:青岛豪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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