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5
陈克明食品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陈克明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股权分配方案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不超过2个月。现将权益分配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7、998、561.00股除回购股份15、621、319.00股后的322、377、242.00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2.0万元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和持有首发前限制股票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1.8万元;持有首发后限制股票、股权激励限制股票和无限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征收差异化税率。公司暂时不扣除个人所得税。当个人转让股票时,应纳税额【注】按其持股期限计算;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无限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10%,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差异化税率)。
【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一个月(含一个月)以内,每10股缴纳0.4万元税款;持股一个月以上至一年(含一年)的,每10股缴纳0.2万元税款;持股一年以上的,不需要缴纳税款。】
股权分配计划从披露到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在股权分配实施前发生变化的,按照固定分配比例的原则实施。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股权分配登记日为:2023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5日。
三、权益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截至2023年6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配方法
1、2023年6月5日,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转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自行分配以下a股股东现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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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6日至注册日:2023年6月2日),因股东证券账户股份减少而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现金红利不足的,由我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五、除权除息价计价的计算原则和方法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实际现金股息总额(元)=(2023年6月2日股权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公司已回购股份)÷10*分配比例,即(337、998、561-15、621、319)÷10×2=64,475,448.40元。
由于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股息,股权分配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场价值不变的原则,股权分配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股息总额分配到每股的比例将减少,因此,股权分配除息价格计算后,根据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实际现金股息总额÷股权登记日总股本=64、475、448.40÷337,998,561≈0.190756元/股。
因此,在保证股权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2年股权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和计算方法执行,即股权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天的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0.190756元/股)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转换。
六、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振华路28号,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陈燕 刘文佳
咨询电话:0731-89935187
传真电话:0731-89935152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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