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在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将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和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第五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向第五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人选召开会议,确定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书(如适用)。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做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新一届董事会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6、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妥善履行董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则需提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以及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董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三)推荐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2023年5月30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雯婷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73-87217777 传真号码:0573-87217999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
邮政编码:314400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27日
附件: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3-016
债券代码:148105 债券简称:22皮城01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在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将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公司现行《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1/3,即股东代表监事人数不得超过3名。监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监事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职工代表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第五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确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书(如适用)。
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4、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三)推荐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2023年5月30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雯婷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73-87217777 传真号码:0573-87217999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
邮政编码:314400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5月27日
附件: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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