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3年5月22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儒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5号)。为确保本次发行顺利进行,根据公司 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在发行注册批复有效期内,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或中止发行。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成府路支行、交通银行北京上地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帐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智联”)及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求,拟于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银行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中的56.5%即25,425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86%。
北斗智联第二大股东北京华瑞世纪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方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授信额度的43.5%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宿迁联智汇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林浩先生、张敬锋先生分别同意按本次授信额度的11.51%、2.35%、1.76% 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3-047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5月22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3-048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斗星通智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智联”)及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北斗”),为满足自身经营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额度。同意公司为北斗智联及江苏北斗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的56.5% 即25,425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86%。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授信事宜所需相关合同及文件。
北斗智联第二大股东北京华瑞世纪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智联”)关联方华瑞世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世纪”)为本次授信额度的43.5%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宿迁联智汇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林浩先生、张敬锋先生分别同意按本次授信额度的11.51%、2.35%、1.76% 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三、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江苏北斗基本情况
2、北斗智联基本情况
经核查,以上被担保单位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股权结构关系
注:股东名称简称对照表
五、关于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担保比例与持股比例不同的原因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8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及《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中确立的原则和精神,依据前述法律法规及监管精神要求,北斗海松、中金科元、知来常兴、厚达诺延作为私募投资基金无法为本次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或反担保。
六、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江苏北斗及北斗智联以自身经营的融资业务需求为依据,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授信的银行无关联关系。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斗智联、江苏北斗基于自身生产经营需要,拟开展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申请授信额度有助于增强其流动性,缓解经营压力。公司为支持其发展,为其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一定额度的担保,且前述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了相应比例的担保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对外担保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对授信情况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的运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财务部相关人员会及时分析和跟踪授信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2、公司审计监察部定期对公司授信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2,995万元,占2022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9.14%,若本次担保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累计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8,420万元,占2022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5.01%;累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33,071.06万元,占2022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7.6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和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5 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3-049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现场会议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8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6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3年6月9日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北斗星通大厦南二层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10-69939966;传真:010-69939100
联系人:姜治文 王亚飞
邮编:100094
(5)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151”,投票简称为“北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6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身份认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3、受托人姓名:
4、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5、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
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6、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
7、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提出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经对会议材料的仔细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出的《关于同意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5号)。为确保本次发行顺利进行,根据公司 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在发行注册批复有效期内,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或中止发行。
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次发行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于商业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帐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符合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管理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有效的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
独立董事:许 芳
刘国华
刘胜民
2023年5月26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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