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7 股票简称:上海东方明珠 公示序号:临2024-036
上海东方明珠互联网媒体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草案:无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4年12月10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上海浦东新区滨江大道2727号上海国际会议中心3CD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持有股份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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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状况等。
大会表决方式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会集结,由董事长宋炯明先生组织。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5人,独董苏锡嘉老先生、独董陈清洋老先生因公务活动无法出席会议;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2人,监事长王治平老先生因公务活动无法出席会议;
3、企业董事长助理嵇绯绯女性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企业高管及党组成员金晓明先生、严莉女性、鱼洁女性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变更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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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表决通过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如下所示:
龚文昌市,2012年变成注册会计,2009年从事了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先是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近三年签定上市公司审计汇报1家,近三年核查上市公司审计汇报4家。
2、提案名字:关于五岸传播与上海文化电影电视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视听节目内容授权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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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公司股东的表决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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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提案决议的有关情况表明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2为关联方交易提案,关系公司股东上海文化电影电视投资有限公司以及他和此次决议注意事项有关联性或利益纠纷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状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市)公司
侓师:唐银锋、张志伟
(二)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工作的人员资质均真实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互联网媒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2月11日
●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服务合同
●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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