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9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公示序号:2024-049
北京市首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定公示
我们公司及职工监事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职工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市首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的会议报告于2024年12月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传出。
(二)大会于2024年12月12日在北京市石景山首钢集团月季园二层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举办。
(三)此次会议应参加公司监事5人,真实参加公司监事4人,在其中常海宇公司监事因工未列席会议,授权委托孙毅公司监事委托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由监事长孙毅组织。
(五)此次职工监事会议的召开合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决议状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允许5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结合公司2023年度股东会议决议,截止到2024年9月10日公司已经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公司总股本由7,794,611,605股降至7,773,981,020股。因而,企业将对规章协议条款进行调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说明》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允许5票,抵制0票,放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公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允许5票,抵制0票,放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管理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备查簿文档
(一)经参会公司监事签名加盖职工监事公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北京市首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监事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59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公示序号:2024-048
北京市首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八届十二次股东会会议决议公示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市首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八届十二次股东会会议报告于2024年12月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传出。
(二)大会于2024年12月10日在北京市石景山首钢集团月季园二层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通讯决议相结合的举办。
(三)例会应参加执行董事8人,真实参加执行董事8人,在其中刘军执行董事、刘燊独董、彭锋独董、王翠敏独董以视频方式列席会议。
(四)会议由邱银富老总组织,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此次会议。
(五)此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合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会会议审议状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允许8票,抵制0票,放弃0票。
结合公司2023年度股东会议决议,截止到2024年9月10日公司已经办理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公司总股本由7,794,611,605股降至7,773,981,020股。因而,企业将对规章协议条款进行调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说明》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归属于关联方交易,关联董事邱银富、孙明山、刘军回避表决,由其他有表决权的执行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允许5票,抵制0票,放弃0票。
本议案已经进行了公司独立董事专业会议审议,并获得整体独董允许。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公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归属于关联方交易,关联董事邱银富、孙明山、刘军回避表决,由其他有表决权的执行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允许5票,抵制0票,放弃0票。
本议案已经进行了公司独立董事专业会议审议,并获得整体独董允许。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管理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财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为了适应战略发展规划,规范财务行为表现经济评价,提升财务会计高效率,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融合经营具体,企业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下称“《编制方法》”)进行了修订。由于《编制方法》具体内容已包含在新修订《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中,所以该《编制方法》废除。
本议案逐一决议结果如下:
1.北京首钢男篮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允许8票,抵制0票,放弃0票。
2.北京首钢男篮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联交易内控管理制度
允许8票,抵制0票,放弃0票。
提案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允许8票,抵制0票,放弃0票。
企业定为2024年12月27日举办2024本年度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通知内容详细公司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簿文档
(一)经与会董事签名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北京市首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59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公示序号:2024-050
北京市首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有关2025本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预估状况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概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简述
2024年12月10日,北京市首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首钢股份”)举办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企业一共有执行董事8名,在其中关联董事邱银富、孙明山、刘军回避表决,由其他有表决权的执行董事全票允许以上提案。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进行了公司独立董事专业会议审议,并获得整体独董允许。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有待得到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首钢集团”)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企业与首钢集团签订的《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主体间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承诺,在2024年以前10月关联方交易具体本年利润及预测分析后2月预估本年利润的前提下,融合2025年公司主要产品生产量安排与原然料均衡状况,考虑到原燃材料及商品成交量及价格变化的影响,企业对2025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开展预估。具体如下:2025本年度,预估公司和首钢集团及相关主体间产生关系购置753.50亿人民币,同比增加5.92%;关联销售66.37亿人民币,同比增加8.33%。
(二)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额度
企业:万余元
■
注:表格中独立列报的关联企业基本资料详细本公告第二项;
表格中“别的关联企业”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所规定的,除独立列报的公司之外的本企业合作经营、合伙制企业;
因为公司并未公布2024年年度报告,以上中列明2024年1-10月实际发生额度没经财务审计,最终数据要以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标准。
(三)2024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状况
企业:万余元
■
注:表格中独立列报的关联企业基本资料详细本公告第二项;
表格中“别的关联企业”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所规定的,除独立列报的公司之外的本企业合作经营、合伙制企业;
因为公司并未公布2024年年度报告,以上中列明2024年实际发生总金额计算数据信息,没经财务审计,最终数据要以经审计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标准。
二、关联方讲解和关联性
(一)关联方详细介绍
1.首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赵民革
注册资金:2,875,502.497783万余元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石景山石景山路
业务范围:工业生产、工程建筑、地质勘查、道路运输、出口贸易、邮电通讯、金融互联网、科学研究和综合性技术服务业、中国商业服务、公共性饮食搭配、物资供销、仓储物流、房地产业、居民服务、技术咨询、租用、农、林、牧、水产业(没经重点许可证的新项目以外);授权经营管理方法国有资产处置;举办《首钢日报》;设计方案、制做视频广告;运用已有电视台节目投放广告;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运用已有《首钢日报》投放广告;废水处理以及回收利用;海水淡化设备解决;文学创作及演出;体育项目运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以外);运动场馆运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大城市城市垃圾处理。(企业依法自由选择经营范围,开展业务;大城市城市垃圾处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及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核准的具体内容开展业务;不得参与当地国家产业政策严禁与限制类项目的生产经营。)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没经财务审计):2024年9月末资产总额51,855,741万余元,资产总额11,373,480万余元,2024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17,409,379万余元,纯利润337,759万余元。
2.迁安中化集团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玉国
注册资金:99,240万余元
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迁安市开发区松汀村西
业务范围:炼铁;高炉煤气、尼古丁、粗苯、硫磺粉、硫酸铵、硫氰酸铵、初中级煤化工产品生产制造;余热利用;五金产品、装饰建材、矿山开采专业设备及零配件、建筑工程机械零配件、橡塑制品、塑胶制品、润滑脂、铸铁、铁铝合金、铁精矿粉、球团矿铁矿石、煅烧铁矿石、铁矿砂、白云石、人造石英石、石灰石、回炉废料、钠基膨润土、焦碳、焦粒、钢材、化工原材料(没有批准类化工原材料)、煤炭批发、零售;炼铁技术服务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没经财务审计):2024年9月末资产总额414,756万余元,资产总额95,416万余元,2024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524,275万余元,纯利润-39,107万余元。
3.唐山市首钢京唐香山焦化厂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裴彦峰
注册资金:200,000万余元
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
业务范围:焦碳、中温煤焦油、苯、盐酸、硫酸铵、液化气、炼铁高炉余热发电、蒸气生产和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劳动服务(没有劳动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没经财务审计):2024年9月末资产总额357,628万余元,资产总额221,822万余元,2024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854,821万余元,纯利润2,955万余元。
4.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国友
注册资金:20,000万余元
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
业务范围:矿粉及附产品制造、市场销售;普通货物运输、装卸搬运、运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明令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制度的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以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没经财务审计):2024年9月末资产总额23,233万余元,资产总额19,604万余元,2024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16,696万余元,纯利润-3,292万余元。
5.首钢集团(青岛市)钢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奇
注册资金: 12,500万余元
公司注册地址:我国(山东省)自贸区青岛市规划区茂坡路884号
业务范围:建筑钢材裁切、生产加工、市场销售;货物仓储装卸搬运(没有危化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销货钢铁冶金商品(没有稀贵金属);脚踏式智能立体车库以及相关构件设计方案、生产制造、市场销售、售后维修服务;机动车辆公共性停车场运营管理方法;地下停车场信息系统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科研开发、专利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销售:煤碳、焦碳(没有危化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营别的不用行政审批制度就可以运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没经财务审计):2024年9月末资产总额122,312万余元,资产总额16,828万余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200,060万余元,纯利润313万余元。
6.广州市京海航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张铭柱
注册资金:13,000万余元
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路中63号203房
业务范围:远洋国际货运运输;沿海地区货运运输;河道货运运输;货运代理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没经财务审计):2024年9月末资产总额27,095.38万余元,资产总额14,464.99万余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25,085.32万余元,纯利润113.62万余元。
7.宁波市首钢集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袁鹏
注册资金: 5,000万余元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平海路298号
业务范围:钢铁冶金产品销售;货物仓储和装卸搬运;钢板的裁切、生产加工;建筑钢材裁切、生产加工技术的开发、出让、服务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产品和科技的进出口贸易,但国家限制运营或禁止进出口贸易的商品和技术性以外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没经财务审计):2024年9月末资产总额22,350万余元,资产总额4,739万余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39,542万余元,纯利润-9万余元。
(二)关联性表明
由于:
首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占股比例56.87%);
迁安中化集团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发展之参股子公司;
唐山市首钢京唐香山焦化厂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首钢京唐钢铁协同有限公司之参股子公司;
首钢集团(青岛市)钢业有限公司、广州市京海航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首钢集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首钢男篮钢材贸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参股子公司;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企业与其他7家关联企业间的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现阶段以上关联企业经营情况正常的,具有履约情况。
三、关联方交易具体内容
(一)关联方交易具体内容
公司和首钢集团及相关主体中间关联方交易主要包含:与日常生产经营主题活动有关的延续性购置、市场销售;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延续性生产制造和生活一站式服务;基本建设期限内存有的建设工程施工及相关服务;资金扶持;金融信息服务;管理方法等各方面;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及层面。
(二)定价政策
1.一般定价政策:
《框架协议》上述关联方交易将按照优先次序按照以下标准标价:
(1)国家定价(包含一切有关地区政府定价)(如可用);
(2)倘无国家定价,则是我国参考价;
(3)既没有国家定价亦无我国参考价,则买卖应彼此本着公平、公平、公开的原则,依照市场价钱标价;
(4)若上面各类不会有、无一可用或者不行之有效,则是协议价,实际由当事人根据合同规定第二条明确的原则进行商议,该协商价格不高于提供产品、提供服务的一方向任何第三方给予相同或者可以替代的商品、提供服务的价钱。
2.对于各类买卖事宜,明确如下所示基本上定价政策:
■
(三)协议签订状况
公司和首钢集团于2022年12月23日于北京签订了《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主体间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3年,自彼此执行完分别内部结构有权利准许单位审批后,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起效。
四、关联方交易目标和对上市公司的危害
由于历史原因和行业特征,公司和关联企业首钢集团通过合作关系,已经在工作人员、技术性、生产制造等多个方面产生紧密、良好的合作关系。基于该等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和首钢集团签定《框架协议》,创建购置及销售关联、代理关系、给予一站式服务、管理和服务等都是确保彼此正常生产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益于彼此得到优良经济收益及社会经济效益。
五、独董专业大会审查意见
2024年11月29日,企业2024年独董第五次专业会议审议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整体独董允许此提案。该关联交易事项系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依照签订的《框架协议》,对2025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问题进行的预估;该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延续性买卖交易,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打算把该议案递交股东会会议审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流程。
六、备查簿文档
(一)八届十二次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2024年独董第五次专业会议决议
(三)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定
(四)《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主体间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
北京市首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59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公示序号:2024-051
北京市首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与首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定
《管理服务协议》的关联方交易公示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方交易简述
(一)关联方交易基本概况
经2021年12月20日北京市首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首钢股份”)2021年度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准许,公司和首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首钢集团”)签定《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下称“原《管理服务协议》”),由我们公司为首钢集团下级14家标的企业给予管理和服务。
在原有《管理服务协议》实施过程中,首钢集团因业务调整,开设首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首美子公司(下称“首美子公司”),把它控股子公司我国首钢集团进出口贸易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首企业”)的关键铁矿砂业务流程划转至首美子公司,中首公司主要业务变成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服务。充分考虑公司分立之后的中首公司主要业务和本公司提供管理方法服务项目不相干,首钢集团明确提出由首美子公司取代中首公司成为首钢股份的管理服务对象。经2023年9月28日企业2023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准许,首钢股份与首钢集团签定《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为原《管理服务协议》不可分割的构成部分,原《管理服务协议》的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由于原《管理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将在2024年12月31日期满,依据企业运营具体,通过和首钢集团商议,现彼此拟再次签定《管理服务协议》,管理方法服务年限3年。
(二)关联性表明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首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56.87%),首钢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此次协议签订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三)相关审议程序
企业八届十二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企业一共有执行董事8名,在其中关联董事邱银富、孙明山、刘军回避表决,其他有表决权的执行董事全票允许通过以上提案。
此次协议签订事宜已经进行了公司独立董事专业会议审议,并获得整体独董允许。
(四)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有关规定,此次协议签订事宜尚要递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企业首钢集团将回避表决。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也不需要通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企业基本概况
(一)基本概况
名字:首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居所:北京石景山石景山路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
法人代表:赵民革
注册资金:2,875,502.497783万余元
成立日期:1981年5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00015
业务范围:工业生产、工程建筑、地质勘查、道路运输、出口贸易、邮电通讯、金融互联网、科学研究和综合性技术服务业、中国商业服务、公共性饮食搭配、物资供销、仓储物流、房地产业、居民服务、技术咨询、租用、农、林、牧、水产业(没经重点许可证的新项目以外);授权经营管理方法国有资产处置;举办《首钢日报》;设计方案、制做视频广告;运用已有电视台节目投放广告;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运用已有《首钢日报》投放广告;废水处理以及回收利用;海水淡化设备解决;文学创作及演出;体育项目运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以外);运动场馆运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大城市城市垃圾处理。(企业依法自由选择经营范围,开展业务;大城市城市垃圾处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及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核准的具体内容开展业务;不得参与当地国家产业政策严禁与限制类项目的生产经营。)
公司股权结构:
(二)发展历程、在今年的发展情况以及相关财务报表
1.发展历程
首钢集团前身为景观石山冶炼厂,建于1919年9月;1958年8月经原冶金工业部准许,石景山区冶炼厂改名为石景山区钢铁厂;1967年9月13日经原冶金工业部准许,石景山区钢铁厂改名为首都钢铁公司;1981年5月,首都钢铁公司正式注册创立,公司注册资金726,394万余元;1992年3月,首都钢铁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批改名为首钢总公司。
1996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原冶金工业部政策研究室下达《关于同意首钢总公司进行集团化改革的通知》(京政办函[1996]78号),允许以首钢总公司为总公司,依照《公司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资金为依托创建关联公司体系。
2009年1月,北京国有资产经营管委会将其持有的首钢总公司等5家国企的股权划转引入北京市国有资本经营管理处(即北京市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同一年4月,上述情况股权划转事项进行工商注册事宜的变更。到此,北京市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拥有首钢总公司100%的股份。
2017年6月,首钢总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企业,企业名字由“首钢总公司”调整为“首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875,502.497783万余元。
2.近年来发展情况
近些年,首钢集团不断做优做强钢铁产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耕细作商品、品质、成本费、服务项目、技术性“五大优势”,“生产制造+服务项目”人才吸引力不断提升;把握住冬奥会里程碑式机会,大力开展工业生产遗址和冬奥会财产可持续性发展,加速北京老工业园区兴起,打造出“一起向未来”的城市复兴城市新地标;积极推动曹妃甸区产业园区、首秦园区开发基本建设,在京津冀一体化中实现引领示范;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深入产业链对焦、产业链金融,深入推进新产业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城市发展、政府部门所急、老百姓需要,打造城市系统服务商;大力开展国际化经营,形成了以矿物资源、静态数据交通运输专业、供应链金融服务为主体的海外产业发展规划。
3.近期一个会计年度关键财务报表
2023年末资产总额52,700,728万余元,资产总额10,799,568万余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3,741,583万余元,纯利润243,416万余元。
(三)关联性表明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因首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占股比例56.87%),首钢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此次协议签订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钢集团不会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状况。
三、关系交易标的基本概况
此次再次签订的《管理服务协议》承诺,企业为首钢集团以下下级单位给予协议约定的管理和服务:
■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原则
管理方法服务年限中的每一个会计期间内,就每一家管理和服务标底收取的管理服务费用计算方法为:按照该管理和服务标底被管理工作的总资产的3%。测算,该管理和服务标底被管理工作的总资产指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扣减经双方核定未能管理和服务范围之内总资产(若有)。
(一)在这个基础上依据管理和服务标底本年度的净资产回报率(ROE)给予一定折扣优惠:ROE≥6%的部门,管理服务费按100%付款;4%≤ROE<6%的部门,管理服务费按80%付款;0%≤ROE<4%的部门,管理服务费按60%付款;ROE<0%的部门,管理服务费按40%付款;必要的时候,净资产为负、本期净利润为稳的企业,管理服务费按100%付款;净资产为负、本期净资产为负的部门,管理服务费按40%付款。
(二)当初资产总额小于零且没有进行经营计划的管理和服务标底,管理服务费按20%付款。
五、拟签定《管理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签订协议较原协议书调节具体内容
1.协议书服务项目标底调节
管理和服务标的企业从原来的14家调整至11家,下降的3家单位为:首钢集团新疆伊犁钢铁有限公司、迁安首钢迁钢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市首钢集团机械制造公司。
2.调整部分标的企业被管理方法财产范畴
在管理和服务时间内,管理和服务标的企业被管理方法的财产范畴依据首钢股份具体所提供的管理方法业务范围由当事人核准。
3.管理服务费用计算方法调节
为了更好地反映首钢股份管理和服务成效,有效保证标的企业进行年度经营目标,提升“当初资产总额小于零且没有进行经营计划的管理和服务标底,管理服务费按20%付款”条文。详细本公告第四项“定价政策及定价原则”。
(二)协议书具体内容
首钢集团(协议书“招标方”)与首钢股份(协议书“承包方”)拟再次签订的《管理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包含:
1.管理和服务标底
详细本公告第三项“关系交易标的基本概况”。
2.管理和服务的基本原则
在管理和服务时间内,甲方公司授于承包方一定事项管理员权限,承包方为管理和服务标底给予管理和服务,以协助管理和服务标底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加强规范运作,提高营运能力。
在管理和服务时间内,招标方做为管理和服务标底公司股东应具有之使用权、债权收益权、处理权等不会因本协议的签署出现任何转移变动,该等权利仍属于招标方,管理和服务标底在管理和服务时间内造成的收益或亏损,均由甲方自主具有或担负。
在管理和服务时间内,管理和服务标的的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因此次管理和服务的给予而出现任何变化。
在管理和服务时间内,管理和服务标的企业被管理方法的财产范畴依据承包方具体所提供的管理方法业务范围由当事人核准。
3.管理和服务内容
在管理和服务时间内,乙方在招标方总体风险管理框架下,为管理和服务标底给予如下所示管理和服务:
(1)委任人员到管理和服务标底从业运营管理主题活动,贯彻执行甲方运营和管理总体目标,促进管理和服务标底运营生产制造、质量效益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各方面能力和能力的提高。
(2)机构管理和服务标底编写经营预算,按甲方的要求制订、调节经营计划,并安全管理系统服务项目标底经营计划与关键点目标完成情况,适度提供指导、帮助,促进各管理和服务标底进行年度经营目标。
(3)在大宗商品发展战略资源分配上给予市场需求分析,评估管理服务项目标底制订市场供应和销售工作计划并给出建议和意见,减少管理和服务标底成本费。
(4)依据承包方对钢材产品市扬掌握,调整管理和服务标底的产能,并且在销售市场开发和应用、渠道营销、顾客服务等方面提供具体指导。
(5)为管理和服务标底给予人力资源层面专业指导,在一定管理权限范围之内明确提出审查意见,如果需要分配本专业的技术性、管理者为管理和服务标底给予支持。
(6)为管理和服务标底给予自主创新、新产品开发,技术性、品质、节能降耗等标准、技术规范和完善方面的支持,机构管理和服务标底完成上述规范、技术规范和完善的建设、完善、健全,帮助管理和服务标底为了达到以上规范、技术规范和完善开展相关工作。
(7)按照有关相关法规,机构完善管理和服务标的的运营计算及管理报表体系,监控体系运作,达到招标方及管理和服务标的的管理需要。
(8)为管理和服务标底提供强有力的规章制度、政策制定方面的专业管理方法,拟订。
(9)不断完善运营管理协同办公软件,在授权范围之内参与管理标底的经营管理,包含但是不限于法人治理、组织结构、发展战略规划、计划预算、财务会计、资本管理、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防控、科技研发、产品生产等,审批权范围之内管理决策事宜,管理权限外事宜为管理和服务标底、招标方决策提供建议。
4.管理方法服务年限
管理与服务期为3年,自2025年1月1日起止2027年12月31日止;期限届满后如果需要继续提供管理和服务,彼此应当管理和服务期限届满前共同商定续期事项,后重新签订合同。
5.管理服务费以及付款
管理服务费的计算方法详细本公告第四项“定价政策及定价原则”。
甲方支付年度管理服务费以协议约定的被管理工作的总资产、本年度利润总额和净资产回报率(ROE)资金预算值测算,按月度总结清算,并且于全部管理和服务标底本年度审计报告出示后30日内依照协议约定的计算方法确定当初应向乙方实际支付的管理服务费用,再次年二季度对上一年管理服务费结算(多退少补)。
6.起效条文
协议书自彼此签名盖章的时候起创立,并经双方有权利的结构决定组织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7.合同违约责任
协议书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书之承诺履行其责任,给方导致直接损失的,守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具体财产损失。
六、买卖目标和危害
为了解决与防止同行业竞争,首钢集团曾服务承诺“首钢股份将成为首钢集团在中国境内的钢材及上下游铁矿资源产业发展规划、整合的唯一服务平台,从而实现首钢集团在中国境内的钢材、上下游铁矿资源业务流程整体上市”。由于本公司在长期性生产制造运营过程中拥有丰富的钢铁企业生产制造和管理经验,为更好的发挥首钢股份的平台资源和钢铁工业协同作用,自2016年起,企业通过与首钢集团签定《管理服务协议》的形式,为首钢集团下级尚不具备引入上市公司条件的钢铁及上下游铁矿资源公司提供管理和服务,以强化标底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营运能力。
自初次签定《管理服务协议》至今,首钢股份给予管理和服务的标的企业协作更加紧密、管理方法更为顺畅。因而,企业拟与首钢集团签定《管理服务协议》,再为首钢集团下级有色金属板块资产和业务提供管理和服务,以协助标的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规范运作。
此次协议签订事宜符合规定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其《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有利于持续发展和规范运作,充分保障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非关系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本关联方总计已经发生的各种关联交易的总额
2024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公司和首钢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总计产生除本次交易以外各种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关系购置3,971,761万余元,关联销售151,024万余元。
八、独董专业大会审查意见
2024年11月29日,企业2024年独董第五次专业会议审议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整体独董允许此提案。本次拟签定《管理服务协议》事宜符合规定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其《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助于企业发展和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非关系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打算把该议案递交股东会会议审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流程。
九、备查簿文档
(一)八届十二次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2024年独董第五次专业会议决议
(三)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定
(四)《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
北京市首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959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公示序号:2024-052
北京市首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性
股东会工作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市首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定于2024年12月27日举办2024年度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现就大会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工作会议的相关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4年度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企业八届十二次股东会会议决议举办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乎相关法律法规、深圳交易所交易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召开日期、时长:
1.现场会议时长: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15:00。
2.网上投票时长: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
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的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法: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举办。
1.当场决议:公司股东自己参加现场会议或者通过受权由他人参加现场会议。
2.网上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向股东提供网络方式的微信投票,股东还可以在以上网上投票期限内通过以上系统软件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当场投票和网上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合理网络投票结果为准。
(六)大会的除权日:2024年12月20日。
(七)参加目标:
1.2024年12月20日在下午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企业整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且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授权委托人列席会议或参加决议,该股东委托代理人无须是本公司公司股东。
2.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本次股东大会中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及《关于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回避表决。
以上提案具体内容详细公司在2024年12月11日公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公告》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管理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企业聘请的律师等中介服务工作人员。
(八)会议地点:首钢集团陶楼二层第一会议厅(北京石景山石景山路68号)。
二、会议审议事宜
(一)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提议
本次股东大会提议编号实例表
■
(二)提议公布状况
本次股东大会拟决议提议已经进行了企业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八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及八届十次次职工监事会议审议通过,分别于2024年10月30日、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布。
本次股东大会提议均属于非累积投票提议。在其中,《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及《关于签署〈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涉及到关联方交易,关联企业首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对以上提案回避表决;《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允许即可根据。
三、大会备案等事宜
(一)备案方法:立即备案和电话、信件、发传真备案。
(二)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4日、25日9:00-11:30、13:30-16:00。
(三)备案地址:北京石景山石景山路68号首钢园首钢股份大厦(烟气脱硫生产车间)五层。
(四)备案方式:
1.合乎列席会议资质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董事会秘书室备案;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授权书(详见附件1)备案。
2.公司股东持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盖公章)、法人代表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档以及自己身份证登记;授权委托人出席的,还应持公司股东企业授权书(法人代表签名、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3.外地公司股东可持之上有关证件采用手机、信件或传真方法备案(需要在2024年12月25日16:00前送到或传真至企业,信件备案以接到地邮戳为标准)。
(五)联系电话:
地 址:北京石景山石景山路68号首钢园首钢股份大厦(烟气脱硫生产车间)五层
邮编:100041
电 话:010-88293727
传 真:010-88292055
联 系 人:刘世臣 许凡
现场会议开会时间大半天,列席会议股东吃住及差旅费自立。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步骤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方式的微信投票,公司股东能通过以上系统软件参与网络投票。参与网上投票时涉及到的具体操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五、备查簿文档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北京市首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2月10日
配件1
授权书
自己/我们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做为受委托人确定,自己/我们公司因事不得参加北京市首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兹委托_________ 老先生(女性)意味着自己/我们公司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议决议意见表
■
受托人名字(签名/盖公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持有股份特性和总数:
受委托人名字(签名/盖公章):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
有效期: 年 月 日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配件2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步骤
一、网上投票程序
(一)网络投票编码与网络投票通称:网络投票代码为“360959”,网络投票称之为“首钢集团网络投票”。
(二)填写决议建议或竞选投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累积投票提议,对非累积投票提议,立即填写决议建议:允许、抵制、放弃。
(三)本次股东大会设定总提案,公司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算作对除累积投票提议以外的其他全部提议表述同样建议。
公司股东对总提议与实际提议反复网络投票时,以第一次合理网络投票为标准。如公司股东先对具体提议投票选举,还要对总提案投票选举,则以已投票选举的实际提议的表决建议为标准,其他未决议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建议为标准;如先向总提案投票选举,再对具体提议投票选举,则是以总提案的表决建议为标准。
二、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网络投票程序
(一)网络投票时长:2024年12月27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公司股东可登陆证劵公司买卖手机客户端根据交易软件网络投票。
三、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逐渐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当场股东会举办当天)早上9:15,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当场股东会完毕当天)在下午3:00。
(二)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软件开展网上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验证,获得“深圳交易所个人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人手机服务密码”。实际身份证书申请可以登录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http://wltp.cninfo.com.cn标准引导频道查看。
(三)公司股东依据获得的手机服务密码或个人数字证书,可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进行投票。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