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陈梦娜
8月8日,上海证券报编辑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下称“一分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五年来,该院受理的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数量和涉案人数整体数量保持平稳中呈现小幅下降的趋势,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多发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部分罪名的前期打击治理初见成效,从严监管的氛围逐渐形成。
当天,一分院还发布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19-2023年度证券期货犯罪检察白皮书》(下称《白皮书》),公布了2019年至2023年度证券期货犯罪相关案例。
《白皮书》透露,从罪名类型来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严重破坏资本市场秩序的犯罪呈现多发态势,涉及这些罪名的案件总量占比达90%。
《白皮书》特别提到,犯罪手法不断翻新,犯罪主体和市场领域呈现扩张态势。如在操纵证券市场案件中,出现虚假申报型等新型操纵手段,涉新三板等新兴交易场所和领域证券犯罪明显增加。在内幕交易案件中,行为人通过内幕信息买卖获利的同时,还利用场外期权等衍生品扩大其违法所得。在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中,涉案人员由常见的基金经理向信托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延伸,值得高度关注。
《白皮书》发现,共同犯罪和传递型犯罪比例较高,证券期货犯罪团伙化、链条化趋势明显。近五年,办理的证券期货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占比高达61%。犯罪人员呈现“高智商”“职业化”趋势,以内部管理层次和“风控”机制逃避监管和侦查。证券期货犯罪中金融从业人员涉案的比例达66%,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达76%。
此外,复合型犯罪频现,多种类型操纵市场行为交织。日趋复杂的犯罪手法,给刑事侦查和司法认定带来新的挑战。在操纵证券市场案件中,不仅存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股票的操纵行为,还存在发布虚假或不确定的重大信息,采用集中发布、拖延发布等方法控制信息披露时点、节奏的操纵行为。
《白皮书》还提到,犯罪分子将私募基金作为证券期货犯罪的账户“提供者”、资金“放大器”和操盘“熟练工”,出现私募基金嵌套FOF基金刑事犯罪案件。
对此,《白皮书》建议:一是坚持零容忍、全链条、全方位从严惩治证券期货犯罪,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抓牢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压实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看门人”职责,通过高质效办案,向市场释放“零容忍”的明确信号;二是探索创新金融检察综合履职机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统筹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加强行刑衔接信息前置沟通,形成良性互动的执法司法合力;三是推动上市公司风险防控和行业自律管理。结合监督办案,与监管机关、自律组织协同配合,协助把脉上市公司、金融机构、行业监管等方面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探索建立更加严格的信息形成、保密、披露制度;四是健全侦查、检察、审判和金融监管协调配合,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合力;五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专业化办案水平。以首案探索、专题研讨等方式探索惩治预防证券期货犯罪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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