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3-038
青岛啤酒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届满及减持结果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青岛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公司”)
计划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瑞永先生、侯秋燕先生、蔡志伟先生、徐楠女士、张瑞祥先生(以下简称“减持主体”)共持有公司股份47750股,约占公司发行股份总数(即1、364、232、790股,下同)的0.0350%。减持主体持股的基本情况见“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3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青岛啤酒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号:2023-010)。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11月18日,减持主体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不超过505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37%(以下简称“减持计划”)。
2023年11月20日,减持主体向公司发出《关于减持青岛啤酒股结果的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减持主体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
在目前的股权来源中,“以其他方式获得”是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上述减持主体没有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董监高因下列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间隔届满
■
(2)实际减持情况是否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承诺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间隔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在减持计划期间,减持主体未减持
(4)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在减持计划期间,减持主体未减持
(五)减持计划是否提前终止 □是 √否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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