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职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苏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苏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苏杰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苏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董事补选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目前在任董事8名。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吴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明,男,198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会计师、高级经济师。2007年6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投资部主办、金融投资资本运营管理部规划综合岗、办公室中级文秘、高级文秘、文秘高级主管,2017年8月至2021年5月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集团党委秘书,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任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9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主席辞职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柳上莺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柳上莺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柳上莺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柳上莺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监事、监事会主席职责。
柳上莺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监事补选情况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增补游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7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游莉,女,197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2002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福建省税通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员、福建宏顺租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经理,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21年1月任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金财务部总经理,2021年1月18日至2023年5月22日任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0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上莺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会议同意增补游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1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6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6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6月12日
至2023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送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6月9日18:00),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号、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2、登记时间:2023年6月9日8:00-12:00、15:00-18: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华城国际(北楼)23层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 系 人:陈海荣、张仅
联系电话:0591一87868796
传 真:0591一87865515
邮 箱:zmzqb@zmny600163.com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8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骏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会议同意增补吴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6月12日14:30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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